为规范网络招聘市场秩序,河北省人社厅联合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等多个部门,近日发布《关于规范网络平台招聘类信息发布的若干措施》,重点从资质审核、信息发布、动态监管等方面强化管理。

文件要求,对全省范围内开展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机构和平台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通过建立"一平台一档、一机构一档"的监管档案,确保所有主体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后方可开展业务。

在用户注册环节,服务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明等材料,并接受网络平台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核。平台方须完善协议条款,强化对异常注册行为的监测和管理。对于同一主体短时间内批量注册账号或使用虚拟号码注册等情况,将暂停其注册资格并进行风险评估。

资质管理方面,实行分类监管制度。经营性招聘服务、公共招聘服务以及用人单位自主招聘等不同类型的账号,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资质复核。其中,用人单位账号仅限发布本单位及其分支机构的招聘信息,禁止任何形式的转租或出借行为。

信息公示方面,所有经营性招聘服务账号必须在其主页显著位置公开营业执照、许可证件、收费标准等必要信息,并要求在变更事项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

河北省还统一了招聘信息发布的标准,重点治理和打击就业歧视、限制人才流动条件、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同时,强化对求职者个人信息的保护,禁止任何平台或机构泄露、篡改、出售或非法使用收集到的个人信息。

针对网络招聘中的乱象,相关部门将加强协同监管,运用技术手段识别并打击虚假招聘、骗取培训费等违法行为。通过建立风险预警模型和黑名单制度,构建起全方位的网络招聘市场监管体系,切实维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就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