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近期作出行政监管措施决定,针对贵州水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私募基金业务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

经查,该公司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未能及时更新公司及从业人员的相关信息;二是未按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基金重大事项;三是未尽到勤勉尽责的义务要求。这些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

为此,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这一举措旨在督促公司规范运营,提醒其在未来经营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