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10号》,旨在进一步规范企业上市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该政策自5月15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新规,拟上市公司需要在招股说明书的显著位置向投资者作出郑重声明,并重点说明以下几点:

一是公司选择境内市场首发上市的目的;

二是公司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具体情况;

三是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及规划安排;

四是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未来发展规划。

新规还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需就上市后可能出现业绩大幅下滑的情况作出承诺。具体而言,若公司上市当年及之后两年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上市前一年下滑50%以上,相关责任人应延长其股份锁定期限。

针对未盈利企业,新规特别要求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以下信息:

1. 盈利预测分析及预计实现盈利的时间;

2. 研发投入情况和商业化前景;

3. 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

同时,新规对分红政策的披露提出更高要求。发行人需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披露:

- 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则;

- 股东回报计划的制定依据和可行性;

- 上市后三年内的现金分红安排。

保荐机构还需对发行人的分红政策进行专项核查,并在保荐意见中发表明确看法。对于未盈利企业,保荐机构和审计师需重点评估其持续经营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IPO项目撤回数量显著增加。截至5月16日,已有188个项目主动申请撤回上市申请。其中,头部券商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分别有18个、17个项目撤回,显示出行业面临的较大压力。

这一系列变化反映出监管部门正通过强化发行人责任和保荐机构义务,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维护投资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