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近日出台《关于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 加快推动经济结构升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科技改革、高质量供给、企业主体、成果转化和创新生态五个维度,推出十六条具体举措,全面推动科技创新引领工程的深入开展。

《若干措施》的核心是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厦门市将建立科技服务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并打造市场化运营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同时,设立规模为每年2亿元的"厦门科技服务专项资金池"。在省市、市区联合科技专项的基础上,首次提出由科技部门与工业、农业、海洋、国资等领域的主管部门共同设立科技专项。

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方面,《若干措施》实施了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两提升"行动。针对尚未开展研发活动的工业企业,市级科技计划将支持其首个研发项目,最高资助金额达100万元。对于年度自主研发费用超过200万元的企业,增量部分每满100万元可获得最高10万元补助,每年累计最高500万元。

为了优化创新生态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厦门市将组织实施新技术新产品科技应用场景验证项目,单个项目最高资助2000万元。同时支持创新联合体开展协同攻关,并探索设立"联合科技攻关资金池"。在金融支持方面,科技担保贷款和科技信用贷款的单户授信额度分别提高至3000万元和1000万元;对于科技型企业发行的科技创新债券,累计贴息金额最高可达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