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委军民融合办传来权威消息:江西省优化后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已正式公布。此次调整后的新版适飞空域总面积达到108006平方公里,相较于现行标准扩大了约26.5%,占全省空域面积的64.71%。该新规定将于2026年5月14日零时起正式施行。
根据最新发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要求,微型、轻型和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适飞空域内开展飞行活动将更加便利。具体来说,这类无人机在真高120米(含)以下的空域内无需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申请。但需要注意的是,若存在以下特殊情形:通过通信基站或互联网进行中继飞行、运输危险品、投放物品(常规农用作业除外)、飞越人群密集区域、在移动交通工具上操作无人机,以及实施分布式操作或集群飞行等行为时,仍需依照《条例》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除上述无需申请的情形外,所有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报批程序。具体要求为:应在计划飞行前一日中午12点之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交飞行申请;对于已获批执行飞行任务的单位或个人,则需在预定起飞时间一小时前报告预计起飞时间和准备情况,待获得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确认后方可实施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