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保险合同中若约定分期缴纳保费的情况,投保人在支付首期费用后,若未能按时完成后续缴费义务,将面临合同效力的变化。具体来说,如果投保人在收到保险人的催缴通知后仍未完成当期缴费超过三十天,或者逾期超过六十日未支付当前应缴保费,在没有特别条款另行约定的情况下,保险合同的效力可能会被暂时中止,或是保险公司依据合同条款相应调减保险金额。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规定的宽限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付责任。不过,在进行赔付时,保险公司可以依法从应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投保人尚未缴纳的保费部分。这一规定既体现了对投保人缴费义务的约束,也确保了在特定时期内被保险人的权益能够得到合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