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厦门市推出一项重要民生服务——居住权登记,为市民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权益保障。这一创新举措自2025年8月1日起全面实施以来,已成功办理近140件相关业务,标志着《民法典》新增的居住权制度在厦门正式落地。

居住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一项新型用益物权,指权利人对他人住宅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设立居住权必须经过登记机构的备案确认。这种权利通常为无偿性质,并且可以设定长期甚至终身期限,特别适用于老年人、未成年人以及在离婚后面临生活困难的群体。

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推进这项工作过程中采取了多项创新措施:一方面通过组织专业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全面掌握居住权设立、变更和注销的各项政策;另一方面优化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并推出"一次性告知""绿色通道"等便民服务,大大提升了业务办理效率。

这一制度的实施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例如,在厦门曾发生一起家庭财产纠纷案件:一位市民发现父亲将房产赠予侄女并完成过户,认为其权益受到侵害。最终通过法律调解,各方达成一致意见,老人在名下的其他房产中被赋予了终身居住权。这个案例生动展示了居住权登记如何帮助平衡产权归属与亲情维系。

目前,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设立居住权:一是合同约定,二是遗嘱指定,三是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无论哪种方式,都需要及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建议有需求的市民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办事指南,并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这项制度的实施不仅完善了厦门的产权保护体系,也为解决家庭财产纠纷提供了新的法律途径。未来,厦门市将继续优化服务流程,加强政策宣传,努力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居住权保障服务,让每一个"安居梦"都能得到实现。(文/整理)